关于印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打铁必须自身硬”暨“带头建设模范机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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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纪委办〔201916

 

 

市纪委办公室  市监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打铁必须

自身硬”暨“带头建设模范机关”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纪委监委,苏州工业园区纪工委监察工委,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纪工委,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级机关纪工委,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纪委、监察室,机关各部门: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打铁必须自身硬”暨“带头建设模范机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苏州市纪委办公室

苏州市监委办公

201959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打铁必须自身硬”暨

“带头建设模范机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四次全会要求,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根据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现就我市纪检监察系统2019年“打铁必须自身硬”暨“带头建设模范机关”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形势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扬光荣传统,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必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严格依纪依法,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作“表率”、当“模范”,是总书记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殷切期望;在新起点上持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对队伍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正确把握政治机关定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不懈怠、不松劲、再出发,切实以“打铁必须自身硬”暨“带头建设模范机关”专项行动推动自身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二、目标任务

专项行动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载体,带头建设模范机关是深化专项行动的新方向、新标杆。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跟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聚焦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密结合苏州实际,找准工作切入口、着力点,带头做到“三个表率”——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努力实现“两到位、两提升”——对纪检监察机关政治责任认识到位和落实到位,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人员配备基本到位,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队伍专业化能力大幅提升,深入打造“四型机关”,为全市各条线、各机关部门加强自身建设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深入打造学习型机关。“事业发展没有止境,学习就没有止境”。要健全完善学习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学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行动自觉;全面学习履行职责相关的政策理论、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履职本领。

——深入打造研究型机关。“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要坚持不调研不决策、先调研后决策,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调查了解情况,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明确调研课题,制定调研方案,落实调研责任,大力推进研究成果转化。

——深入打造创新型机关。“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要进一步深化思想大解放,强化创新导向,激发创新活力,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措施,对标比差、比学赶超,全面提升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创新水平,努力打造苏州纪检监察工作新的特色亮点。

——深入打造实干型机关。“每一项事业,不论大小,都是靠脚踏实地、一点一滴干出来的”。要立足于干、着眼于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上级精神弄懂吃透、对上级要求不搞变通、对上级部署不打折扣,坚守责任担当,严格廉洁自律,以工作实效检验专项行动成果,推动敢担当、善作为、真廉洁蔚然成风。

三、重点举措

(一)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践行“两个维护”

1.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上级党组织统一部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决扛起“两个维护”这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在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切实将“两个维护”落实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政治巡察、问责追责等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化支部政治功能,推进支部组织建设。

2.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带头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有关要求,认真实施市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教育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决杜绝工作上不认真、不扎实、走形式、走过场。工作部署要实,对于中央、省相关文件措施明确具体的,原则上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办文办会办事要实,发扬“短实新”文风,在公文起草、校对、印发的各个环节,都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提高公文质量;提倡开短会、合并开会、套开会议,多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坚持按程序、按规矩办事,一级管好一级的事,一级尽好一级的责。督查检查要实,聚焦监督的再监督,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监督作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点,坚决把挂钩督导、挂牌督查、专责监督、专项巡察和问责落实情况“回头看”等工作做到实处、干出实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要实,密切联系群众,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着力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四风”行为,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制度机制完善和权力规范运行

3.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意见》,认真落实提名考察要求,加强日常履职情况综合考核。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研究制定具体有效的措施办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4.分类推进派驻机构体制机制创新。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有序调整完善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派驻组织设置和管理体制,建立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委领导分管、派驻机构联席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和保障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管理和考核评价,推动精准有效行使监察权。健全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织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决定党员处分等协作协调机制,完善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等职能部门与派驻机构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机制,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

5.全面深化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持续深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三转”。制定《县级监委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运行“1+N”工作制度》,强化交叉监督、内部制约,探索监察员办公室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有效监督的途径,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村(社区)全面高效覆盖,更好发挥监察员办公室在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功能作用。督促指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深化“三转”,开展“回头看”,对执行不到位的及时纠正,必要时严肃问责。通过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分工协作,逐步构建县级纪委监委、监察员办公室、乡镇纪委“三位一体”的农村基层监督工作格局。

6.积极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监察全覆盖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在总结向苏州工业园区派出监察机构试点工作基础上,按照开发区的不同情况分类施策,采取派出监察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等多种方式实现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监察全覆盖。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指导督促各相关市、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省级以上开发区监察全覆盖各项工作任务。探索对监察工委进行有效赋权,规范行使监察权。

7.改革完善市属国有企业和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参照中央、省关于国有企业和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做法,改革完善市属国有企业和高校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探索市属国有企业监察全覆盖的有效方式,明确职责任务,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对市属高校纪委的联系协调机制,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和支持。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力量配备,制定完善企业纪委内部工作流程和规范。

8.全面落实“一套规程、五项机制”。按照“一套规程、五项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有效防控执纪执法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江苏纪检监察工作运行“1+N”制度体系,在厘清职责边界、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执纪执法上下功夫,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健全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制定线索分办、案件督办等工作机制。加强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纠正和防止执行不到位、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反腐败法律法规,充分运用省纪委监委调查处理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政务处分案件工作指引、调查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等,规范行使监察权。

9.探索运用信息化技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发展。制定《苏州市纪检监察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2022年)》,以苏州市纪检监察云大数据平台建设为重点,建立覆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全流程的信息应用系统,用信息技术固化制度规程,用系统集成强化监督检查,用平台功能提高工作质效,实现权力运行全程跟踪记实。探索对纪检监察干部违规使用查询等调查措施、“1+N”制度执行不规范不到位、执纪调查问责回避等履职用权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三)突出能力建设,大幅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和队伍专业化履职水平

10大规模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把2019年作为“能力建设提升年”,制定《2019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全面增强业务本领为重点,分层分类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业务实训、举办“青年讲坛”“我讲廉洁文化”主题论坛等多种形式,聚焦日常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教育培训与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确保教育培训全覆盖、多渠道、高质量。加强实战化训练,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举办苏州市纪检监察系统业务技能竞赛,以赛促学,加强培训成果检验。认真学习省纪委监委关于信访、谈话、函询、调查取证、笔录制作等重点工作的系统性操作指引,准确把握运用。组织全市优秀纪检监察文书评选和案件质量检查考评。

11广泛开展干部跟班锻炼和导师带教。加大干部轮岗和跨系统交流力度,鼓励干部到一线锻炼成长。有计划分批选派干部到上级纪委监委跟班学习。培育机关干部“小教员”队伍,对近年来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年轻干部,明确业务骨干结对帮带,对带教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不断深化完善案件主办(审)人制度。

12.开展监督职责履行专项调研。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强化履职的实施意见》,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强化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明确监督定位、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理念、完善监督协同、强化监督刚性,深化探索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的有效措施。加强对违反行业性、系统性法规规章制度行为处置的研究探索,坚持违纪违规和职务违法行为一起查、不遗漏,有效运用纪律处分和政务处分提升监督实效。适时评选优秀调研成果。

13.派驻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纪委全面推开“嵌入式”监督。紧盯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派驻机构继续深化、国有企业和高校纪委着力探索“嵌入式”监督,不断明晰监督路径、丰富监督抓手。不断完善分片协作机制。开展专项调研,组织召开专题交流会或现场会,总结提炼“嵌入式”监督经验做法。

(四)着力体现严管厚爱,积极探索强化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的方法路径

14.坚持“实”字为要,全面落实队伍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落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重点明确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领班子带队伍的职责,不断完善队伍建设责任体系。按照有利于职责履行、优化队伍结构、保证队伍素质的原则加强干部选配工作,基本配齐人员力量。定期开展队伍建设专项调研,找准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继续开展自身建设专项督查,为纪委监委权力规范高效运行和队伍健康发展“动态体检”。

15.坚持“严”字当头,从严从实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行省纪委“六条禁令”、市纪委“六不行为规范”等规定,严格落实打听案情、过问案件“零报告”和“八小时外”社会交往活动报备等要求。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有信必办、有案必查、抓早抓小。多形式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件。持续开展干部监督驻点调研,深入了解队伍政治生态,监督检查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加强干部监督业务指导。探索纪检监察干部回避制度。

16.坚持“暖”字打底,更大力度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制度,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积极营造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履职环境,不断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加强谈心谈话工作,及时开展干部心理压力管控和干预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传递组织温暖。倡导领导干部带头休年休假。做好因公牺牲、英年早逝干部家属帮扶工作。落实《苏州市纪检监察干部谈话函询采信告知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发挥正面激励作用,及时为受不实举报影响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推进专项行动要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各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专项行动办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实施、协调联系、督促落实等职责,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分工要求,认真制定计划,明确具体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全面建设。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细化路径措施,全面推进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全面开展带头建设模范机关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效能,锤炼过硬作风。坚持从制度上巩固工作成果,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固化为规矩和制度,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对标找差。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参与,对照“三个表率”、“两到位、两提升”和打造“四型机关”要求,与横向纵向单位认真比较,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等方式,仔细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和本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务求整改实效。

(四)加强督查。完善挂钩联系制度,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对联系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市纪委监委将带头建设模范机关工作作为2019年自身建设专项督查的主题,结合专项行动联系点调研、干部监督驻点调研等,加强面上指导、督促检查;总结经验做法,适时推选若干先进集体,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树榜样、作示范。

 

 

 

 

 

中共苏州市纪委办公室                       20195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