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燃气社会服务承诺
一、 管道燃气供应:
1. 民用户灶前压力符合国家标准。
2. 管道燃气计划停气提前48小时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及网络上做出提醒告知,因事故,抢修紧急停气时立即通知用户。
3. 用户申请管道燃气开通装表业务,在办妥手续后7-15个工作日内完成。
4. 管道燃气居民客户户内简易改装、拆除燃气设施,在办妥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5. 管道燃气抄表及时、准确、到位。用户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费用的,在下一轮抄表同时发放催缴费通知单提醒用户尽快缴纳。
6. 对用户提出的咨询、报修及时答复、处理。
二、 泄漏抢修,抢险:
1. 管道燃气实行全天候24小时专人值班受理泄漏报修,报修电话80680001。
2. 管道燃气泄漏接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3. 管道燃气用户室内故障4小时内到达,查清故障,修复解决,19点以后的报修至次日上午12点之前修复。
4. 管道燃气计划停气或降压供气,提前48小时在新闻媒体做出提醒告知或发放停气通知单通知用户(除紧急事故外),并在12小时内恢复燃气供气。(紧急事故除外)